中華民國國旗
我國國旗是由國父 孫中山先生以革命先烈 陸皓東先生所設計的青天白日旗為藍本,加上紅色為底色,而形成「青天、白日、滿地紅」的國旗。民國17年,北伐成功,全國統一,12月17日,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正式經由國民政府立法通過,頒行全國使用。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第6條亦明白規定:「中華民國國旗定為紅地,左上角青天白日」。
青天、白日、滿地紅國旗的歷史,可說是一部中華民國的開國史,它所代表的含意如下:
青色代表光明純潔、民族和自由;白色代表坦白無私、民權和平等;紅色代表不畏犧牲、民生和博愛。白日的12道光芒,代表著一年12個月,一天12個時辰;也象徵著國家的命脈,隨著時間的前進永存於世界;更鼓舞國人與時俱進,自強不息。我國國旗12等角各為30度,旗面之橫度與縱度為3與2之比,青天為長方形,其面積為全旗之4分之1。
國歌
我國的國歌歌詞為國父 孫中山先生在黃埔軍校開學典禮時,對全校五百名師生頒布的訓詞。
民國13年6月16日,黃埔軍校舉行開學典禮,國父特親臨致詞並主持開訓。在開學典禮前,黨國元老胡漢民、戴季陶、廖仲愷及邵元沖等先生一致認為應該為 中山先生準備一份文告,做為訓詞之用。當時胡漢民先生首先提筆說:「第一句話,應該是『三民主義,吾黨所宗』」,然後戴、廖、邵諸人,紛紛表示意見,繼而串連起來,成為一篇訓詞,訓詞的全文,正是我們今日的國歌歌詞。曲譜方面,民國17年,公開徵求曲譜,程懋筠先生的作品,獲評審委員一致認同,選為第一名。至民國32年,正式公布為我國國歌。
國歌歌詞
三民主義,吾黨所宗,以建民國,以進大同,
咨爾多士,為民前鋒,夙夜匪懈,主義是從,
矢勤矢勇,必信必忠,一心一德,貫徹始終。
謹此祝願 中華民國國運興隆, 繁榮穩定。
繼續不停步地朝民主、 法制進步的道路前進。
早日完成水利改善工程, 避免大型自然災禍發生。
努力開拓國際空間, 樹立良好形象典範。
一切尚未成功, 同志仍須努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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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國九十九年十月十日 (雙十國慶日) 香港